吉隆坡:前财政部长敦达因·再努丁申请起诉,出示向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提交的针对他的报告,该报告导致他被指控未申报资产。
在7月31日提交的申请中,达因声称,该报告是反贪会向他发出申报资产通知的依据。
达因随后在他的支持宣誓书中补充说,他的辩护团队曾写信给反贪会,要求提供一份报告的副本,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应。
他说:“被告(反贪会)也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典第51A条的规定披露报告。”
Daim说,该报告可能有利于他的辩护,被告有义务根据法律向他提供报告。
在周四(8月8日)的案件管理期间,塞申斯法院法官Azura Alwi询问该报告是否存在。
副检控官拿督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的回答是肯定的,但表示控方不打算在审判中依赖该文件。
法院随后定于8月27日审理披露申请。
1月29日,达因涉嫌未申报财产而被塞申斯法院起诉。
根据控状书,达因故意在宣誓后作出书面声明,而这并不符合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(1)(b)条文下的通知条款,即他没有申报附录a所述的资产
附件A包括一个银行账户、7辆豪车、38家公司和25处土地和房产,分布在吉隆坡、森美兰州、彭亨州和霹雳州。
据称,他于2023年12月13日在布城的反贪会总部犯下了这一罪行。
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(2)条文,如果罪名成立,达因将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和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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